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三条、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第二条、《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第一条第(二)点、《防城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分配“三审两公示”操作程序的通知》(防房改办发〔2013〕35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2号 )原房改房住户12户,共12套房,原总面积989.92平方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单位跟原各产权人签订的安置协议,按还建面积为: 1286.896平方米。现将12户还建房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5月6日前邮寄或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卫生健康局4楼办公室(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示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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